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聯絡我們|高雄捷運

旅客服務
:::

聯絡我們

如為協尋遺失物:可無須填寫此信箱,請直接點選 【遺失物招領資料查詢】,或於營運時間( 週二至週六 12:00 ~ 20:00 )內洽詢遺失物處理中心專線(07-7939666轉25185),以利為您即時線上協尋。
  • 歡迎利用本信箱提供寶貴建言,您的意見將儘速交付權責單位查明處理。本信箱處理時限為 7 個工作天內(不含例假日);若您勾選「純屬意見反映,無須回覆」,意見將直接轉送權責單位評估改善,系統不再另行回信告知。
  • 如為通報現場清潔需求,可掃描車門旁或車站內的「清潔服務通報 QR Code」或直接向車站服務台反映,以利及時協助處理。
  • 為保障網路安全、防止惡意灌水與假冒他人個資,並確保旅客反映意見之真實性,本網頁一律採行手機簡訊及 Email 信箱雙重認證機制。無論本案您選擇「須回覆」或「純屬意見反映,無須回覆」,皆須於前端完成認證程序後方可送出案件。
  • 本信箱僅受理外部顧客服務相關事項。凡屬內部員工反映、人事申訴或非關顧客服務之檢舉案件,本信箱依法不予受理,請逕循公司內部正式申訴管道反映。
  • 個人資料保護說明:
    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本公司)為進行 090 消費者、客戶管理與服務及069 契約、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之特定目的,將於本公司存續期間、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存續期間,或依法令規定之資料保存期間內,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或利用對象之國內、外所在地,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姓名、聯絡方式(含聯絡電話、手機、電子郵遞地址)等 C001 類辨識個人者資料;性別等 C011 類個人描述資料;以及信用卡號、記名電子票證卡號等 C002 類辨識財務者資料。
    上述個人資料之利用對象包含本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、本公司關係企業(限於處理本案旅客意見所需之必要範圍內)、受本公司委託處理事務之委外機構、司法主管機關、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或其他政府機構,並以電話、簡訊、傳真、電子郵件、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進行利用。
    您可依法令規定,向本公司行使個資法第 3 條之當事人權利(包括查詢、閱覽、複製本、補充、更正、停止蒐集/處理/利用、刪除)。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前述個資,惟若拒絕提供,本公司將可能無法對您的意見進行查證、回覆或提供後續相關服務。

客服信箱網頁流程

客服信箱網頁流程